禄丰市广大党员、退役军人、有志青年:
3月5日为“学雷锋纪念日”简称为雷锋日。雷锋同志因公牺牲后,他的日记与事迹陆续被一些新闻媒体传导出来。新时代民兵,源自百姓,融入国防,散之为民,聚之为兵。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倡议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退役战友和有志青年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加入我们这支光荣的民兵队伍。

什么是民兵?
民兵主要做什么?
民兵的奖励和惩处?
一起来了解学习!
1.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工作条例》第2条:“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2.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3.民兵工作的主管部门
《民兵工作条例》第5条规定:“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
《民兵工作条例》第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4.民兵的分类
民兵主要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5.民兵的任务
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6.民兵的奖励
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他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7.相关权益和保障
(一)免费参加体检。基干民兵入队前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的免费体检。
(二)发放参训执勤补助。凡是经军事机关或政府共同批准参加军事训练、比武考核、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基干民兵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参训执勤补助。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被编为基干民兵的,在参加上述活动期间既可领取参训执勤补助,同时原单位各项工资津贴照发。
(三)权益保障。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期间发生伤亡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与《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享受评残、抚恤、丧葬等优待政策。
(四)表彰先进典型。给予参加民兵比武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训练与执行任务表现突出的基干民兵精神与物质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被聘请为民兵教练员。
(五)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依法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
8.民兵的惩处
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报名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当地人民武装部现场咨询、报名。
禄丰市人民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0878-3258375
金山镇人民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13987897101
碧城镇人民武装部:周干事,联系电话:18687269823
勤丰镇人民武装部:赵干事,联系电话:17508856688
广通镇人民武装部:宋干事,联系电话:13508782067
彩云镇人民武装部:罗干事,联系电话:15912902177
黑井镇人民武装部:陆干事,联系电话:13888543325
一平浪镇人民武装部:何干事,联系电话:13529700376
恐龙山镇人民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18187805457
和平镇人民武装部:任干事,联系电话:18187861391
土官镇人民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18869656369
仁兴镇人民武装部:杨干事,联系电话:18078641717
妥安乡人民武装部:张干事,联系电话:18287855991
高峰乡人民武装部:汪干事,联系电话:15288136721
中村乡人民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1888782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