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深入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渔业安全监管。
9月10日-12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渔业安全监管六项措施,组织渔政执法人员、质监股工作人员深入彩云镇、金山镇、和平镇配合开展省级例行监测抽样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养殖户8户、水库坝塘8个。
一是落实禁渔安全监管责任。执法人员在龙川江(黑井)段开展禁渔执法检查,督促沿江责任单位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捕捞行为。二是保障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完成3个水产品采样,其中:养殖基地抽取2个,分别是鲢鱼和鲫鱼,农贸市场抽取鳙鱼样品1个,均已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尚未公布。检查组聚焦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检查产供销链上是否存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洛美沙星、氧氟沙星等禁用药、停用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验《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资料。三是加强钓场安全管理。检查垂钓场是否有垂钓者在高压线下垂钓、垂钓者是否按要求穿着救生衣、船只是否按要求锁定等。四是督促起捕环节安全管理。对乡镇库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水产养殖户在中秋节期间抓好起捕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范开展水产品捕捞,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必须杜绝不穿救生衣、酒后作业等危险行为,确保起捕环节的人身安全。五是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对养殖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牌及生产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养殖场所电线架设、电闸、增氧机、投饵机等电力设备电源接入点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六是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向渔业养殖户宣传防溺水知识,督促养殖户按照《防溺水安全教育致渔业养殖户的一封信》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此次检查发现,垂钓者未穿救生衣垂钓、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下水作业的现象较为突出。对8户有安全隐患的养殖户责令限期整改,其中3户已落实,其余5户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