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足“筑基”稳就业。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就业专项行动,全市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216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801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约5790元。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公岗,2023年以来,禄丰市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先后设立公益性岗位2931个,1466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助力25个扶贫车间发展壮大,集中推送帮扶车间4期1073个岗位需求信息,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457人,月人均工资收入达3350元。积极落实脱贫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组织脱贫人口参加创业基础培训15期、创业能力提升培训7期,累计培训581人次。二是强化“造血”活金融。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巩固脱贫成果的积极作用,及时了解有贷款意愿、有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户贷款需求,积极协调落实脱贫人口“应贷尽贷”政策。由承贷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财政贴息”的扶贫贷款,政府采取先垫后补、按季贴息方式进行补贴,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注入金融“活水”。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存量1776户8446.98万元,2023年累计贴息373.1万元。三是突出“托底”提技能。定期摸排脱贫群众技能培训需求,建立与市内外用工单位长期对接机制,精准把握劳动力市场用工技能需求,采取“订单、定岗、定向、委培”等形式,实施广覆盖、多样化的农村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一产、二产、三产所需专业工种培训、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脱贫劳动力实现“一技傍身”。截至目前,禄丰市共开展脱贫人口技能培训26期3000余人次,2236名脱贫劳动力取得职业等级证书。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7884户27721人,人均收入从2021年底的12889.45元增长为2023年底的16940.72元,增长率达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