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促进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动能,会议原则同意提交会议讨论的《禄丰市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行文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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