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单位:
根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楚林通〔2025〕2号)、《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禄丰市林业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和专业
(一)范围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选择下列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市林草局具体负责申报或评审。
(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州林草局具体负责申报或评审。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市林草局,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提交到楚雄州林草局;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市林草局,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提交到楚雄州林草局。
(四)委托评审的,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高职提交材料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申报高职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hrss.yn.gov.cn/zjgl)”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市及以下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林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乡(镇)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林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其他类型单位人员申报流程按照省林草局申报高职流程图进行申报)
(二)申报中、初职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中缝装订,不得增减表格内容和页码。
2.推荐评审林业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份。
3.专业技术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1份。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申报人近期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10K至30K之间,像素大小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6.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7.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履现职期间的聘书复印件各1份。
8.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各1份。
9.履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
10.履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11.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
12.提供申报人书面承诺1份。
13.提供申报人员廉洁情况、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1份。
14.非公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申报人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复印各1份。
15.申报中职提供履现职以来的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中职2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式1份);申报初职提供履现职以来论文或业务工作总结1篇。
申报材料中第1项、第15项材料分开装,第2项至第14项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强化审核推荐职责。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
(三)规范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复印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申报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按干管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各单位出具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网上申报工作;于2025年7月2日前将申报中、初职个人职称材料及《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2025年楚雄州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信息采集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各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职称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红兰 0878-4127812。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推荐评审林业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5.2025年楚雄州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信息采集表
5.2025年楚雄州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信息采集表
6.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