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等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禄丰市的6名申领病残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12333、0878-3369266
附件: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病残津贴申请公示表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