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单元网格划分情况 |
单元网格数量情况 |
单元网格距离情况 |
总量情况 |
备注 |
禄 丰 市 |
名称 |
区域描述 |
规划数(个) |
当前实际数(个) |
余量(个) |
零售点间距 (米) |
其他条件描述 |
禄丰市总量规划数 (个) |
金山单元网格1 |
和平镇、金山镇部分社区(宋家坡、横山) |
60 |
67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 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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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单元网格2 |
中村乡、金山镇部分社区(科甲、北厂、大洼、官洼、新河、西门、北门) |
178 |
175 |
3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 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3、该网格规划余量数仅限于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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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单元网格3 |
金山镇部分社区(南门) |
170 |
161 |
9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 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3、该网格规划余量数仅限于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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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单元网格4 |
金山镇部分社区(惠民路、官场、董户村、河口、南雄、托罗甸、小街、鲁家村、南冲、小铺子、杨家庄、炼象关、中屯) |
227 |
223 |
4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 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3、该网格规划余量数仅限于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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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单元网格5 |
土官镇、恐龙山镇 |
120 |
127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 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 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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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单元网格1 |
广通镇部分社区(除田心、几子湾、平地、瓦房外) |
160 |
173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 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 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 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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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单元网格2 |
黑井镇、妥安乡,广通镇部分社区(田心、几子湾、平地、瓦房) |
100 |
116 |
0 |
市城区80米,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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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单元网格3 |
彩云镇 |
80 |
89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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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单元网格4 |
高峰乡、一平浪镇 |
140 |
150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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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次单元网格1 |
仁兴镇 |
150 |
157 |
0 |
市城区80米, 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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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次单元网格2 |
碧城镇社区(除前营、猫街、樊厂、街子厂、好义、张通外) |
171 |
170 |
1 |
市城区80米,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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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次单元网格3 |
勤丰镇、碧城镇部分社区(前营、猫街、樊厂、街子厂、好义、张通) |
274 |
263 |
11 |
市城区80米,集镇(农村)60米 |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或人口数量,每10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该单元网格及总量规划限制。 2、农村达到100户以上的可设置一个零售点,每新增100户的,可增设一个零售点。3、该网格规划余量数仅限于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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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公示表的数据根据禄丰市零售点布局规划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
2.每季度根据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本表中的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规划数相应进行动态更新,以每季度最后一次公示的数据为准。
3.本数据由禄丰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8-4124140。
4.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