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禄丰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八期沥青拌合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禄丰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八期沥青拌合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沥青拌合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妥安乡。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0.0951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妥安乡东山村委会高卷槽村民小组集体草地0.0951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