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要求,以下单位符合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3月4日,共5个工作日(不包含发出公示当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8-4122329,监督电话:0878-4122730。
附件:2025年禄丰市第四批拟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单位名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