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泄洪排沙洞出口、放空洞出口、自流排水洞洞口、隧洞进口公路、进厂交通洞洞口、截排水沟、左岸扩库开挖、蓄能专用库淹没区、拦河坝、机电设备库、放空洞闸门井、35kv变电站、上下库连接公路、上水库主坝、上水库副坝、上水库淹没区、地面开关站公路、库盆1、库盆2、开关站、引水调压室、拦砂坝、排水观测洞洞口、排水观测洞公路、支洞洞口、施工支洞公路、泄洪排沙洞进口、环库公里(含边坡)、运行管理营地、进出水口边坡、进场公路改线段、通风兼安全洞洞口。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黑井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84.137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4530.2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集体林地28.8780公顷、海联村委会集体林地1.2817公顷;黑井镇松平村委会集体林地7.6170公顷、银马村委会集体林地30.5505公顷、青龙村委会集体林地15.810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