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禄自然资听公告(202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依法对秦崇鑫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件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秦崇鑫
二、听证案由:
秦崇鑫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3年9月7日上午9:00分至12:00。
四、听证举行地点: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禄丰市侏罗纪大街禄丰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五、听证主持人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六、听证监察人
纪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干部
七、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9月6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
(五)听证会联系电话:0878-4122218。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