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禄丰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禄丰市15条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6月25日至7月1日
联系人:禄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8-4141989
邮箱:lfslgy@126.com
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
附件:禄丰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