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用水输水管线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用水输水管线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地埋式输水管线。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1.122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林木采伐蓄积14.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金山镇横山村委会桃源村民小组、小富南村民小组、小横山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