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乡无土栽培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雄业花卉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中村乡无土栽培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智能温室、蓄水池、泵房、道路、水渠、冷库、仓库、包花车间、综合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中村乡叽拉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2.732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2.6m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中村乡叽拉村委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