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沙龙水库评定为市级
美丽河湖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组发〔2020〕3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定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86号)、《楚雄州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楚雄州总河长令第9号)、《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20〕3号)和《楚雄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2022年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的通知》(楚河长〔2022〕1号)的相关要求,禄丰市择优申报了沙龙水库为市级美丽河湖,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单位人员,分别对沙龙水库进行了准入自评和专业评价工作。
按照评定程序,沙龙水库准入自评条件和专业评价通过了市级部门评定、公众评价满意度为95%以上、专业评价得分(含加分)在95分以上。经评定,沙龙水库评定为市级美丽河湖。
特此公告。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