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人及小水电站水库责任人公示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小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2022〕—1560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48号)要求,现将禄丰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人及小水电站水库责任人进行公示(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联系电话:0871-4121193。
附表1: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附表2:小水电站水库排查和责任落实情况表
禄丰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