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和《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5号)要求,禄丰市烟草专卖局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公示如下:
2021年,禄丰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749项,其中:新办许可证161项,延续464项,注销7项, 歇业85项,停业10 项,恢复营业6项,变更16项。办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86件,其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46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4件,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2件,擅自收购烟叶8件,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2件,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2件,无主案件2件。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检查1350户次。
禄丰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