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资源土告字〔202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在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禄丰县一平浪镇大窝村民委员会小窝村532331105214GB00011号,共计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单价 (元/m2) |
起始总价(万元) |
增价幅度 (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1 |
532331105214GB00011号 |
禄丰县一平浪镇大窝村民委员会小窝村 |
3987 |
公用设施用地 |
50 |
≥1 |
≥3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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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
95.6880 |
5元/㎡或5元的整倍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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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1日下午5时00分止。 |
挂牌时间 |
2020年9月2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15日下午4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四)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如有变化,将同时在以上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名称必须一致。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1日17时00分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室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取得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后到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六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进行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
1.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的,须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须重新办理,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代理机构报名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数字证书办理热线:15758595225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五、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金山分理处;
开户银行账号:24302201040006115。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2020年9月11日16时00分前转入以上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经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确认通过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并在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室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
六、挂牌报价
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2020年9月2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15日16时00分)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挂牌转入限时竞价。如无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以挂牌最高报价成交。
转入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电子报价,报价时限为5分钟,超过报价时限无人报价的,以最高报价成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和纸质交易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在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供纸质材料和纸质材料PDF格式扫描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交易结果以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交易失败的,则以纸质报价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竞得人如需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同意文书的,竞得人需取得后方能开工建设。
(四)本次出让的宗地是否为林地,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核准,如占用林地的,林地占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林地占用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上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5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七)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因素,以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的为准。
(八)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或补充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禄丰县入城广场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星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姚先生 0878-4122749
华女士 0878-6019253
特别提示:1.由于CA数字证书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竞买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未办理好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同时,如因竞买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竞买申请人须于2020年9月15日15时30分前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IE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等待竞价,如竞买申请人不提前到场登录调试好系统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