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一、听证事项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决定举行《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在禄丰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68号自然资源局三楼耕地保护监督股
联系人:李远虹
联系电话:0878-4127556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给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