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禄丰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设施齐全、装备先进、服务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粮食生产、特色作物种植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楚财农〔2026〕82号)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户2026年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好中择优、统筹布局、突出实效的原则,打造集耕、种、管、收、烘、修、教于一体的综合农事服务平台。
二、申报主体
禄丰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证照齐全,独立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开设对公账户,无失信记录,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无套取、虚报财政补贴等违规行为。
(二)具备固定经营场地、机具停放库棚、简易维修工位,场地用地手续合规。
(三)拥有匹配本地主要农作物生产的农机装备20台及以上,具备开展耕地、播种、植保、收割等主要环节机械化作业能力。配备专职农机操作人员,机手持证上岗。
(四)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到位,有常态化安全培训计划,有意愿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农户培训等公益性服务。
(五)此前未获批建设过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
(六)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业务调度、工作安排。
四、需提交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一)《2026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库棚用地相关佐证材料、场地平面布局图;
(四)农机具清单、购机凭证、机械行驶证复印件;
(五)农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花名册及操作证件复印件;
(六)近一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台账、账户流水、诚信经营承诺书;
(七)其他获奖、示范认定等佐证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A4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申报及遴选流程
自主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主体将全套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初审核查:主管部门对申报开展资料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可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综合评审:组建评审小组,对照指标从硬件条件、作业能力、服务业绩、运营规划、安全生产等开展书面打分评审,对通过书面评审的主体开展实地核查,结合书面评审及实地核查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 2 户拟入选主体。
公示入库:拟确定名单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2026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名录,按项目方案开展建设及后续监管考核。
六、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失信名单,不得再次申报。
入选主体按照建设标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移出名录。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张蓉蓉,13618783435;
报送地址:禄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电子邮箱:lfxnyj@163.com。
附件:1.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楚财农〔2026〕82号)
2.禄丰市2026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申报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