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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师节教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的发放通告

日期:2026年08月20日   作者:   来源:楚雄州商务局    点击:[]

各参加活动企业、广大消费者:

省商务厅定于2026年医师节(2026819日)、教师节(2026910日)发放专项彩云汽车消费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券时间、发券数量

医师节、教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各一次性发券5000张,每张面额1万元。

(一)医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

20268191200开始发券,消费者领券时间为2026819120020268232359,抢券模式、发完即止。领取的消费券在20269192359前有效。购车发票日期、车辆注册登记落户日期最迟应在2026930日前,且不早于核券日期。

(二)教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

20269101200开始发券,消费者领券时间为2026910120020269142359,抢券模式、发完即止。领取的消费券在202610142359前有效。购车发票日期、车辆注册登记落户日期最迟应在20261020日前,且不早于核券日期。

二、发放对象

领券时手机GPS定为在楚雄州内的个人消费者。

消费券有效期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发票价格(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及以上乘用车新车并在规定时限前完成注册登记。

三、领券核券要求

(一)领取消费券

符合条件的用户实名登录云闪付App,授权并打开手机GPS定位,发券开始后通过云闪付App上医师节、教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券(抢券模式、领完即止),两种消费券每人合计限领1张。

(二)核销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以支付立减方式抵扣,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购车款(不含订金、定金),单笔支付满2万元以上即可触发使用消费券,核销时领券人需出示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均可参与,车辆注册登记地不限,购车发票开具地须在楚雄州内。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不兑换现金、不找零。

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领券人、核销人、购车人及车主须为同一人,不可转让、售卖、转借,应在有效期内核销使用,逾期未核销及退单的自动失效且不予补发。20261020日前,核销人需向购车的汽车销售企业提供所购车辆核销资料。参与活动企业在消费券核销时先行垫付核销资金,于20261025日前按要求收集提供所核销消费券的核销资料(包括领券人及核销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配合当地商务等部门核查。

四、注意事项

已享受医师节、教师节彩云汽车消费券优惠的车辆,不可再享受2026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省级组织的其他彩云汽车消费券优惠。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楚雄州商务局: 0878—3127918

禄丰市商务局: 0878—4129818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配券及核销平台):95516

以上相关要求与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医师节教师节发放彩云汽车消费券的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告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变更,以上级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02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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