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毛料堆存场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毛料堆存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堆存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2.506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的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99.27立方米。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高峰乡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花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5067公顷。四至界限清楚,无林权争议。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