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拟聘请以下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特约监督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现予公示:
1.高光玉,男,禄丰市政协
2.刘 怡,女,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3.李 凯,男,禄丰市人大常委会
4.李怀东,男,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5.王云飞,男,禄丰市纪委监委
6.岳云萍,女,禄丰市人民法院
7.杨俐明,男,禄丰市公安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2日——5月28 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为便于核实,请提倡实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禄丰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联系电话:0878-4142811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