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创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禄丰市将全面开展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及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属于首次创业(在禄丰市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2.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4.申请人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已经开通了金融功能。
(四)所需材料
1.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市就业中心或乡镇党群服务中心领取)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创业证(市就业中心办理)
4.人员类别材料(不同人员类别提供不同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系统获得,不用提供)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务工地居住证复印件1份,或务工地务工证明原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用工主体出具的务工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个人收入流水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盖章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户籍证明无需提供户主页)
5.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
6.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1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7.首次登记注册经营实体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一)申报对象
对在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
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优秀电商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2.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3.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4.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5.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6.具有示范引领性。
7.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四)所需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5.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三、申报方式
即日起可至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也可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进行线上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可全年申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
咨询电话:0878-4140879,咨询地址: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号窗口。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