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施明美等14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施明美,女,1982年1月生,云南一平浪煤矿有限公司下级单位云南能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达公司)房产管理组工作人员。2026年1月8日08:10左右,房产管理组全体工作人员在营销中心开班前会,会议要结束时,施明美与班组长发生了口角,在同事劝说下两人停止了争吵,施明美与同事便离开了营销中心。08:40左右,施明美再次返回营销中心,坐在营销中心大厅接待区凳子上,08:45左右,在大厅工作的女同事看见施明美吃东西,便问她吃什么,施明美未回答,女同事随即告知大厅内另一男同事前往查看,该男同事走到施明美身旁查看时,闻到了农药味,立即夺下施明美手中的物品,看清为敌敌畏,已被喝了一部分,当时现场有一名驻片警察正在办事遂一起参与制止。经向能达公司领导汇报,能达公司经理等人先后来到现场,安排报了120和110,120医生说敌敌畏毒性烈,让赶紧把人送出来,救护车在路上接,能达公司随即安排人员将施明美送往医院,在送医途中与120救护车、110警车相遇,120医护人员立即就地开始急救,110民警全程参与处置。09:44左右,医护人员告知抢救无效,施明美已无生命体征。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登记死亡原因为:有机磷农药中毒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时间:2026年1月8日09:50。禄丰市公安局一平浪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记录:排除他杀、投毒的非死亡原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拟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何建华,男,1976年11月生,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轧钢厂叉车工。2026年1月18日,何建华上中班(中班时间16:00-24:00),22:12,何建华因身体不适向叉车班长请假报备,22:40左右,何建华回到家中(家庭住址:金山镇南雄村委会易家村148号),回家后上厕所、换衣服、拿医保卡大约用了10多分钟,之后由家属陪同赶往医院。23:26,何建华及其家属来到禄丰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挂号看病,禄丰市人民医院1月18日诊断为:酒精性肝硬化;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继发性血小板减少。因何建华血型在禄丰市人民医院无血,2026年1月19日03:14,何建华由禄丰市人民医院转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消化内科,因病情危重于03:27转入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急诊医学科病区,1月20日18:30,何建华家属为其办理了出院,20:30左右,何建华回到家中,21:14,何建华在家中死亡。禄丰市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登记死亡原因为:肝硬化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死亡时间:2026年1月20日21:1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3.李登财,男,1994年3月生,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炼铁厂看水工。2026年2月9日李登财上中班(中班时间16:00-24:00),19:10左右,李登财在炼铁厂1580高炉风口平台开风口及更换煤枪作业结束后感到身体不适,准备前往医院,随即向班长、值班工长请假,19:15左右,李登财骑车离开炼铁厂生产区,19:36,李登财来到禄丰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挂号看病,2月10日02:50,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上腹痛、心包积液原因待查:主动脉夹层可能、急性冠脉综合征待排;2.原发性高血压。2月10日09:24,李登财死亡。禄丰市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登记死亡原因为:主动脉夹层,死亡日期:2026年2月10日09:2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4.鲁克达美,男,1978年3月生,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26年1月10日至10月25日,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会举办“奋进德胜.青春热力赛”文体活动,鲁克达美为机关一队队员。1月18日14:00,机关一队和烧结厂代表队进行篮球比赛,14:25左右,鲁克达美在赛程中无身体接触、对抗情况下,转身时突然蹲坐在地面上,手扶着左脚脚踝,众人合力将其抬至场馆休息区后,由公司安排人员送往医院。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跟腱断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苏贞行,男,1993年4月生,重庆渝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焊工。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将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上库进(出)水口、引水隧洞开挖支护及混凝土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重庆渝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2026年1月21日18:30左右,苏贞行在重庆渝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的项目工地隧道内完成既定焊接作业后,在下台车更换安全带锁扣的过程中,踩空摔落受伤。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诊断为:1.开放性左股骨干骨折;2.左肩关节脱位;3.左肱骨大结节骨折;4.左侧臂丛神经损伤;5.唇部开放性伤口;6.颌面外伤;7.双肺挫伤;8.右小腿软组织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王兴艳,女,1981年2月生,禄丰市龙源实验学校八年级教师。2026年1月30日,王兴艳与同校鲁某、王某两位教师向学校教务处报备后,由王某驾驶小型汽车共同前往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片区开展学生家访工作。14:56左右,在前往学生家途中,王某驾驶车辆行驶至G320(沪瑞线)新坝村路段向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乘坐车辆的王兴艳、鲁某受伤。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多发性骨盆骨折(右侧耻骨上、下支);2.L2、3右侧横突及L5左侧横突骨折;3.多处挫伤(右颞部、胸部、腰部、臀部、右小腿后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鲁盈,女,1982年6月生,禄丰市龙源实验学校八年级教师。2026年1月30日,鲁盈与同校另外两位王姓教师向学校教务处报备后,由王姓男教师驾驶小型汽车共同前往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片区开展学生家访工作。,14:56左右,在前往学生家途中,王姓男教师驾驶车辆行驶至G320(沪瑞线)时,与对向直行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乘坐车辆的王兴艳、鲁盈受伤。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创伤性气胸;3.肺挫伤;4.耻骨分支骨折;5.腰骶椎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陈绍飞,男,2005年5月生,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渣处理工(含主控)。2026年1月31日11:00左右,陈绍飞前往卸料厂房南北皮带调节阀处开展设备巡检及阀门调试作业,作业完成后于11:20左右返回卸料厂房区域,在上楼梯时不慎滑倒,嘴部磕撞受伤。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1、21创伤性牙折断,31牙震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卞辉,男,1983年10月生,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副主任。2026年2月9日15:51左右,卞辉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的办公室行至三楼楼梯口处时不慎滑倒,导致左足受伤。云南新昆华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左踝距腓前韧带断裂;左足跖骨骨折;左踝三角韧带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陈波,女,1974年12月生,云南百丝佳化纤制造有限公司后纺工人。2026年2月28日17:00左右(上班时间08:00-20:00),陈波在公司纺丝车间卷绕岗位上操作机器时,右手不慎夹到运转中的机器里,导致右手四个手指受到离断伤害。昆明骨科医院诊断为:右手拇、中、环、小指完全离断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董光明,男,1984年3月生,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2026年2月22日,董光明根据工作安排,与同事到碧城镇猫街社区大桥坝检查渔业安全,13:00左右,董光明在检查过程中不慎踩到坝埂上的沟里,崴伤左脚。禄丰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侧踝关节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赵华,男,1975年3月生,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锅炉车间环保工。2026年2月23日08:40左右,赵华在公司厂区锅炉车间脱硫塔完成脱硫清渣工作后,从人孔通过时不慎崴伤左脚。禄丰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侧外踝骨折;骨折病(气滞血瘀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 曹兴慧,女,1974年5月生,福建省金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打砖工。2026年3月5日17:00左右,曹兴慧在禄丰市金山镇嘉沣(一期)52栋楼进行罐车放料时,左手被机器夹伤。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开放性手部损伤(左手第四指远节软组织缺损);指甲下积血;甲床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覃邦剑,男,1975年10月生,楚雄龙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机修工。2026年2月26日11:30左右,覃邦剑在处理高塔排污管堵塞作业过程中,用割炬把管道割开口子清理时,管道内水突然喷出,致使覃邦剑从3米多高的下料处跌落,导致多处受伤。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右顶部);2.局灶性大脑挫伤伴血肿(右顶叶及左额叶);3.创伤性硬膜下出血(左侧额颞顶枕及大脑镰旁);4.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5.额骨骨折(左侧);6.顶骨骨折(右侧);7.腰椎骨折L1;8.腰骶横突骨折(腰3横突骨折);9.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侧4-10肋骨);10.指骨骨折(右手小指中节);11.电解质代谢紊乱(低钾、低钠及低氯);12.胸腔积液;13.踝挫伤(右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10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施明美等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12333、0878-4141283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