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10万元拟以《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禄财农〔2026〕9号)下达,资金专项用于2026年七屯村委会文笔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12345(全国统一)、6080681(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路。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1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预算科目 | 资金 (万元) | 备注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
1 | 广通镇人民政府 | 七屯村委会文笔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设项目 |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 2130505 生产发展 |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 基础设施建 | 66 | 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不得低于60%。因项目尚未评审,下达资金时支出科目先按此表下达,待项目评审修改完成后各乡镇请严格按照不低于60%的产业发展项目投入比例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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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