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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23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禄人社公〔2026〕03号


经审查,华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禄丰县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EPC(五标段),于2023年12月8日停工,2025年11月26日华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恒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退场协议书,经华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单位云南恒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审批同意,现申请退还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4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证据材料到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若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退还该公司所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延长线

举报投诉电话:0878—4140123

公告期限: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特此公告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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