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彩云镇人民政府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彩云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0.5132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彩云镇白杨村委会白喇二组集体草地0.1294公顷、白喇一组集体草地0.0087公顷、白杨村集体草地0.1103公顷、蒋家屯村集体草地0.2184公顷;南河村委会凹乌山村集体草地0.0374公顷;南平村委会大毛拉村集体草地0.009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