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2025年12月17日,禄丰市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54.69万元,其中:中央级6757万元,占下达数的62.25%,省级3871.56万元,占下达数的35.67%,州级226.13万元,占下达数的2.08%。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
三、监督方式:全国统一监督电话:12345;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附件:禄丰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