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羊龙光伏发电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煤绿能(禄丰)新能源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绵羊龙光伏发电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箱变、进场道路、升压站、塔基、光伏阵列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彩云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42.6495公顷(其中:永久1.6493公顷、临时41.000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24.50立方米(其中:永久24.50公顷)。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彩云镇白杨村委会白喇一组集体林地0.0122公顷、白喇二组集体林地0.0148公顷、新坝河村集体林地0.7099公顷、新村集体林地0.0056公顷、赵家屯村集体林地5.8803公顷、杨家屯村集体林地9.6685公顷;彩云村委会半山村集体林地0.0534公顷、彩云街七组集体林地0.0240公顷、村头村集体林地0.0184公顷、大庄村集体林地0.0220公顷、东山村集体林地0.2230公顷、三元村集体林地9.1990公顷、瓦窑二组集体林地0.0368公顷、小街子村集体林地0.0128公顷;东营村委会甸尾村集体林地1.6902公顷;罗川村委会谷堆村集体林地0.4263公顷、观音街二组集体林地0.0144公顷、回辉村集体林地0.0036公顷、荔枝坝村集体林地0.2604公顷、土炳村集体林地0.0036公顷;淜溪村委员会下村集体林地14.3641公顷;竹溪村委会中上村集体林地0.007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