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乡艮元龙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中村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中村乡艮元龙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绿化、道路、墓穴区、化宝间、公厕、管理房、广场、排水沟。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中村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0.666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48.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中村乡叽拉村委会叽拉大村集体林地0.666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