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高峰120MW光伏发电场项目检修道路建设项目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高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高峰120MW光伏发电场项目检修道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检修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4.111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6.4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高峰乡果纳村委会二组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322公顷、木差次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057公顷、起纳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8147公顷;河差底村委会李家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3209公顷;山河村委会耿家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3720公顷、刘家庄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349公顷、小庄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830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