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5〕28号)要求,经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32.56万元拟以《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禄财农〔2025〕47号)文件下达,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支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4日至4月15日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12345(全国统一)、6080681(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路。
附件:1.禄丰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情况表
2.禄丰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