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常态化开展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破除制度壁垒,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破除制度障碍,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楚政通〔2025〕10号)有关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审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确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确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禄丰市审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