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烟花爆竹专卖咨询 |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5-08-09 |
| 性别 | 男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1、我近期计划开设一家烟花爆竹售卖店,所以想详细咨询一下相关流程与要求。我了解到从事烟花爆竹零售,需要先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在人员资质方面,主要负责人得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也需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2、关于店铺本身,零售场所面积不能小于 10 平方米,且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能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要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这类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 100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此外,零售场所还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我想进一步确认,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具体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呢?办理的流程又是怎样的,比如要去哪个部门提交申请,从申请到领证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另外,除了这个许可证,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证件或许可吗?期待您的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
| 回复人名称 | 市政府办 |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彩云镇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8-15 |
| 回复内容 |
关于“烟花爆竹专卖咨询”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部门与有政策依据 禄丰市辖区范围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进行审批,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承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二、申请条件 1.乡镇有空余名额。为规范禄丰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安全,结合辖区内各乡镇实际,禄丰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规划总数为80户,目前已开设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有75户,大多数乡镇布点名额已满,仅有广通镇、和平镇、恐龙山镇、高峰乡、妥安乡、黑井镇还各有1个名额可用,咨询人可以考虑这几个乡镇。 2.零售点符合要求。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烟花爆竹零售点需满足条件: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超过200平方米;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加油站等敏感场所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设在居民楼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零售点需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安全警示标识,并确保电气线路符合防爆要求。在人员资质方面,要求主要负责人需通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销售人员需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三、办理流程 1. 找到符合《布点规划》要求的零售点后,提交申请至零售点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对零售点条件进行初审; 2.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后,向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 3.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乡镇(街道)多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安全条件是否达标; 4. 现场核查通过后,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至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许可证有效期2年。 四、所需材料清单 1.禄丰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现场填) 2.禄丰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3.申请经营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经营户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7.禄丰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承诺书1份 8. 参加安全责任保险证明材料1份 9. 经营场所验收合格证明(包括安全设施、监控、消防)上报图片等资料,并经乡镇、天泰烟花公司验收盖章确认 建议咨询人根据布点规划,合理选择零售点,待零售点现场核查通过后,再准备相关材料申请。若咨询人后续有任何疑问,均可到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3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0878-6019271进行咨询。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0878-6019249)咨询。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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