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同诉求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8-30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住建局各位领导: 我于2023年1月6日在龙城御府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出卖方(云南世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时间要在2023年8月30日将房屋交于买受人(也就是我本人),但是在到达约定的时间没有把房屋交于买受人,也未给买受人出具延期交房的文书,也电话传达延期交房的通知。在长达两年的延期中我曾多次向出卖方的销售询问什么时候可以交房,回答都是具体交房日期不清楚,给的日期到达未交房(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要么就是说在复审等等各种理由蒙混过去。现终于在延期近两年的情况下,于2025年8月26日通知了买受人可以拿钥匙,于2025年8月28日我们在次向出卖方打电话证实交房日期,询问违约的两年中是否按照合同中的进行赔偿时,出卖方在电话中只说了补贴给我们一年的物业费,没有提及到其他的赔偿。 现我的诉求是:希望贵单位能够监管到出卖方,合同贵单位也应该看到过,我们希望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违约赔偿,不接受提出补贴一年物业费的诉求。 希望领导能给解决一下,谢谢 此致 敬礼! |
回复人名称 | 市政府办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交警大队 |
回复时间 | 2025-09-10 |
回复内容 |
关于“合同诉求”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反映人张某于2023年1月6日向禄丰世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龙城御府项目1幢1单元住宅一套,建筑面积为119.39平方米。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禄丰龙城御府项目由于云南世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资金短缺导致延期交房。为解决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问题,云南世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与业主协商,补贴1年物业费用作为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 二、答复意见 关于龙城御府项目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云南世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878-6019126)咨询。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