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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禄丰县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20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禄政通〔2018〕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禄丰县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 20 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