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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财政局关于《禄丰市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作者: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禄丰市财政局于2023年4月6日通过电子政务发出《禄丰市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73份,至4月7日下午18时收回书面反馈意见9份,其中无意见8份,提出意见建议1份,其他未书面反馈的单位按无意见处理。其中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馈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省、州“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要求,2020年11月,全州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力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年底,市编办对我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就全州唯一成立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省、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要求,就禄丰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项目较以前明显减少,职能职责弱化,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并于2月25日报请市委编办同意,决定撤消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机构设置,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的三、具体措施中的(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将内部控制贯穿于政府采购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健全采购方式选择、竞争范围、评审规则等内部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禄丰市财政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建议后,采用了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的意见建议,删除了上述内容。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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