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政通〔2018〕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禄丰县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 20 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