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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02_/2019-042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6日 发文字号:禄政发〔2019〕9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楚审改办发〔2019〕1 号)精神,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 49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新增县级行政核准项目 1 项,变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变更2项,变更县级行政核准事项名称变更1项、子项名称变更3项,取消县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子项1项,取消县级行政登记项目1项。

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变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职权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部门要及时停止审批,转变监管方式,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新增的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行政职权,涉及部门要按规定执行;对变更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部门要及时进行变更,并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行政事项取消、调整、新增的县级部门务必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取消、变更和新增后的制度措施情况书面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备案。

附件:县级部门调整的行政事项目录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级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0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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