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州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楚协办发〔2018〕6 号)精神,结合《禄丰县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县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1项,调整县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1项,新增县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3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随机抽查事项调整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随机抽查事项,一律不得继续实施;对内容局部调整的随机抽查事项,要及时调整完善;对新增的随机抽查事项,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据职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上级要求及时落地。涉及随机抽查事项取消、调整、新增的县级部门务必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调整完善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调整完善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纸质版(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完整报送县委编办审改股导入云南机构编制网。
附件:1. 禄丰县县级政府部门取消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 禄丰县县级政府部门调整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 禄丰县县级政府部门新增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