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禄干字〔2024〕172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润萍 任禄丰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施鹏程 任禄丰市档案局局长(兼);
杨保国 任禄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利权 任禄丰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忠盛 任禄丰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建民 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许 伟 任禄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五台山森林派出所所长、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四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李 明 任禄丰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樊思华 任禄丰市公安局碧城派出所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罗次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代刚 任禄丰市公安局勤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中队长职务;
王文发 任禄丰市公安局恐龙山派出所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川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起东 任禄丰市公安局彩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生林 任禄丰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副所长;
王志梅 任禄丰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徐坤 任禄丰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光仁 任禄丰市公安局仁兴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次中队 中队长职务;
吴 超 任禄丰市公安局仁兴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东 任禄丰市公安局碧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罗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春永 任禄丰市公安局勤丰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 瑾 任禄丰市公安局一平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平浪中队 中队长职务;
罗靖翔 任禄丰市公安局一平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 伟 任禄丰市公安局广通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广通中队 中队长职务;
张志刚 任禄丰市公安局广通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洪平 免去禄丰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毕晓龙 免去禄丰市档案局局长(兼)职务;
宋存瑞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忠贵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杨发文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主任职务;
胡 彬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树广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世东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建平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瑞斌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俐明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曹 荣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小赟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 涛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勤中队 中队长职务;
黄忠尧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 中队长职务;
瞿 勇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杨 波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李根伟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杨 健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土官中队 中队长职务;
王文彪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继法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 中队长职务;
普子堂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广通森林派出所所长、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 中队长职务;
鹿忠翊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者家田森林派出所所长、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 中队长职务;
罗开文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周军委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彩云派出所所长职务;
尹丁雷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仁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易克强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勤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许晓冬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建明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一平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