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辉等5名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禄丰城区空气质量治理的建议》(第JY5323310000203008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禄丰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7.2%、PM2.5浓度均值14微克/立方米。截至2024年7月14日总天数197天,有效天数186天,优良天数176天,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4.6%,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大力推进协同合作,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一是结合实际编制了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禄丰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禄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编发《空气质量异常预警通报》2期、《关于加强城区周边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工作的函》1份。二是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推广汽车尾气治理M站的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全市道路运输中的推广运用。三是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施工的承诺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检查建筑工地3个并签订了承诺书。四是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持续进行帮扶指导,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减排工作,持续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排放指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五是持续做好辖区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安排专人时时关注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分析情况,针对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排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有效管控大气污染。六是加大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对工业企业环境问题高标准严要求,依法重点打击无组织乱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禄丰市城区及周边的大气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有5家,分别是: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前称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楚雄德胜煤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禄丰航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再生铅分厂。以上5家单位已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有效传输率保持在95%以上。2024年以来,禄丰分局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02车次,执法人员204人次,检查企业102家,下发《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告知书》20份,告知事项59项;下发《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事项45项。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起,处罚金额49.5万,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0人。受理各类信访投诉88件,完成答复80,办结80件,办结率91%。其中,没有涉及城区及周边涉气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各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正常达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压实企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常态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质量安全月”,“普法日”等活动对监管企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宣传,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感谢各位对禄丰城区空气质量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