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协调解决山东邦克差欠村委会自然村林地置换补偿资金的建议》(第0130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建设,禄丰邦克公司于2020年12月办理了进场道路及堆料区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并于2021年9月2日启动了彩云白石塘国有林与松石村委会集体林置换工作,将禄丰市国有林场范围内1851.11亩国有林地与彩云镇松石村委会金鸡山、小梨哨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林地3121.42亩进行置换,林地置换费用762.1740万元,已支付550万元,未支付212.1740元。2022年3月21日,我局收到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白石塘采石场采矿权法人)使用林地申请材料,经查阅申报材料,2021年10月19日,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禄丰市彩云镇松石村委会金鸡山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协议》,相关申报材料符合申报审批条件,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取得永久占用林地手续。经我局调查核实,虽然双方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协议》,但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331.9731万元至今未支付,未支付费用合计544.1471万元。
2023年12月12日,白石塘采石场因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到期,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下达了《停止使用林地通知书》。现白石塘采石场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已编制完成,在申报过程中因差欠彩云镇松石村委会林地置换费及林地林木补偿费544.1471万元,村小组及村委会要求将林地林木补偿款331.9731万元结清后方可签字。
市林业和草原局、彩云镇人民政府与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作了汇报,但因公司目前经营运行困难,难以筹措资金支付相关款项。我局已明确告知项目业主在未支付差欠费用前,我局将不受理该项目使用林草地使用申请,未取得永久使用手续,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感谢你对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