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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第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102003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第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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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农20234                     签发人:释文学

 

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

会议第028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钱红岗代表

在禄丰市二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清水三宝绿色食品认证资金补助的建议JY53233100002020028)收悉,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力度,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近年来,我市积极协调落实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相关政策,适时组织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

禄丰县广通镇清水折耳根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201894日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认证获得鱼腥草、鱼腥草(嫩芽叶)、山药三个产品的绿色食品证书。2019年,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及《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13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2019年获得绿色食品品牌认证的主体进行奖补,其中:给予禄丰县广通镇清水折耳根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奖补15万元。该资金已于当年拨付兑现,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及以后年检、续展工作中产生的产地环境评价、产品检测、材料审核、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广通镇清水三宝绿色食品续展工作,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实际为清水三宝绿色食品续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感谢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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