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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农复〔2023〕4号 签发人:释文学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
会议第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钱红岗代表:
您在禄丰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清水三宝”绿色食品认证资金补助的建议》(第JY53233100002020028)收悉,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力度,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近年来,我市积极协调落实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相关政策,适时组织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
禄丰县广通镇清水折耳根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9月4日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认证获得鱼腥草、鱼腥草(嫩芽叶)、山药三个产品的绿色食品证书。2019年,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及《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13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2019年获得绿色食品品牌认证的主体进行奖补,其中:给予禄丰县广通镇清水折耳根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奖补15万元。该资金已于当年拨付兑现,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及以后年检、续展工作中产生的产地环境评价、产品检测、材料审核、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广通镇“清水三宝”绿色食品续展工作,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实际为“清水三宝”绿色食品续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