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忠禄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郊结合部村社区垃圾收运工作的建议》(第99号),己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接到你们关于“为持续巩固美丽县城、绿美城市、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创建成果,开展好城郊结合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需要对没有纳入统一城市管理区域外的城郊结合部、老320国道沿线社区、村组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工作。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从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支持,全面加强城郊结合部垃圾收运工作,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后,我局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你们所提出的问题情况属实。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已进行通盘考虑和谋划,2022年就已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禄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并决定由我局牵头,建设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多方协调努力,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启动,目前正处于开工建设阶段,预计2024年6月可投入使用。项目选址地位于禄丰市和平镇禄罗公路十八公里处,项目建成后将对禄丰市城区及11个乡镇生活垃圾及周边武定县全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垃圾收运将在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下稳步运行,届时各个乡镇按要求配置与生活垃圾量匹配的垃圾收集车、压缩车、转运车,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待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你们提出的目前没有纳入我局统一管理区域外的城郊结合部、老320国道沿线社区、村组垃圾将会统一收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处理。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