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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A)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904012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A)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A)


杨化松、曹发荣等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资金补助的提案》(第185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时期,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要求,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财政衔接资金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就业帮扶,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2%以上重点保障产业发展,所以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资金较短缺。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激发乡镇村组抓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效果和力度,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禄丰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市级美丽示范村庄创建目标任务,并明确“对创建达标的市级美丽示范村庄每个给予20万元奖补”。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统筹整合各方资金,支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启动资金已经拨付到相关项目乡镇。

针对杨化松、曹发荣等8位委员提出的关于给予给予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资金补助的提案,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将以政协委员心声为出发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加大对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分批次逐步落实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资金。

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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