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禄丰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728002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复〔2023〕2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禄丰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B


严琼华、杨美华委员:

你们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拉长优化营商环境长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提案》,已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禄丰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容,推动以营商环境之“优”、市场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2022年,州下达禄丰市全年净增市场主体5107户,2022年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755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96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38户,企业7355户,合计净增6228户,其中:企业净增1374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2.72%;个体工商户净增4854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40.85%。截至2023年7月23日,全市实有经营主体42744户,同比增长21.69%,较2022年底净增5193户,其中:实有企业9101户,同比增长45.38%,较2022年底净增1747户;实有个体工商户33080户,同比增长16.73%,较2022年底净增3421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63户,同比增长6.8%,较2022年底净增25户。

下步工作中,禄丰市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禄丰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禄丰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禄丰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具体服务进企业、政策兑现进企业“三进”服务,广泛开展“一企一技术”和“一企一特色”创新活动,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方向升级,着力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水平,力促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利用“互联网+监管+督查”,实现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可视化,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秉公用权;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要求,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坚决杜绝政策执行中“卷帘门”“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进驻率、“一门”进驻率、“一窗”分类受理率、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全程网办率六项指标均达100%;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集中办”和“一件事一次办”,促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综办”协同融合,全面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不断推进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实现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布局,村民小组代办点全覆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变“你来办”为“帮您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次数,让企业和群众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持续提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件质量,为园区46家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接件办理、证照发放等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感谢你们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3年7月28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