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禄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州人民政府令第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禄丰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22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15起,其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6起,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起。灾险情未发生人员伤亡。
二、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全面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防灾和监测责任人的管理,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指导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
三、2023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经省自然资源厅驻禄丰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的排查核查,2023年全市共有9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监测范围,其中:滑坡68个、泥石流9个、崩塌8个、地面塌陷4个、地裂缝1个。分布在12个乡镇(除土官镇、彩云镇外)50个村(居)委会的90个村(居)民小组。共威胁1933户9908人和22570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高峰—妥安—黑井西部高易发区。涉及3个乡镇大部分村民小组,主要隐患点包含高峰乡九龙村委会九头河下村、果纳村委会起纳村、山河村委会江山头村;妥安乡妥安村委会钟家村、山家村、下岳家村,罗申村委会上罗申村;黑井镇禄丰四中后山、黑井镇明德小学后山、法龙村委会三家村、赵园村委会赵家园村、复隆村委会旧地基、大树村委会麻栗树村。在强降雨影响下,易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黑井镇禄丰四中后山列为州级2023年重点监测点,在汛期须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主动措施避让灾害。
2.中村—金山—恐龙山中部高易发区。涉及3个乡镇大部分村民小组,主要隐患点为中村乡阿勒村委会白石岩村、山前村委会龙潭村;金山镇河口村委会密马龙村、炼象关村委会大龙潭村、中屯村委会红石岩村、横山村委会小户南村;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老胡村、法门村,独瓦房村委会榄板凳村,大村村委会下龙潭箐。在强降雨影响下,易发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陷等地质灾害,其中金山镇炼象关村委会大龙潭村、中屯村委会红石岩村、横山村委会小户南村列为州级2023年重点监测点,在汛期须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主动措施避让灾害。
3.仁兴—碧城—勤丰—一平浪高易发区。主要隐患点为碧城镇上村村委会箐口村、老人箐以箐村;勤丰镇北甸村后山和一平浪镇阿井村委会阿井村、干海资村委会的大石头村,在强降雨影响下,易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存在地质灾害高易发重大隐患的重点防范区
一是仁兴镇罗次铁矿采空塌陷区及受其威胁范围的猪街村委会芦子沟村、一平浪镇干海资煤矿片区、中村乡红岩子铁多金属普查矿山、广通镇西王庙铜矿、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县羊棬村钛矿厂尾矿库及市域内各类采矿场弃土场。二是在建重点项目施工工地中弃土场形成的弃土和高陡边坡。
(三)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主要分布在广通镇、和平镇。
(四)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主要分布在土官镇、彩云镇。低易发区仍存在灾害性天气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加强汛期的巡查与检查。
(五)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1.铁路:成昆铁路老干线广通至黑井段。
2.主要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大红田隧道口至彩云段双向;金山镇董户村至一平浪320国道双向依山高陡边坡崩塌路段;禄罗公路横山区域危岩崩塌路段;广黑公路沿线。
(六)存在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的旅游区
黑井旅游景区山高坡陡、峡谷纵深、地形地貌复杂,岩体风化程度高,局部岩质松散,在强降水影响下,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
四、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原因,结合禄丰市实际,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定为202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五、地质灾害排查、巡查与监测
(一)排查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在主汛期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对矿山、削坡建房、沟口建房、山区集镇、中小学、卫生院、重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区,进行不间断、全覆盖的排查。
(二)巡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在汛期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重点围绕隐患点责任落实、预案落实、人员到位、监测记录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辖区主体责任制和挂点联系制度履行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三)监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共同参与。监测的关键是要落实驻点监测和观测,并如实记录有关情况,为预警预报、应急避让提供科学依据,以便于及时判别险情、上报受险情况,并及时通知受威胁对象撤离。
(四)工作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应急、气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职能范围内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到村组。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监测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险情。
3.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校舍、河道、通讯、大型游乐园及景区客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该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巡查。
4.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例如在建工程和工矿企业等,由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巡查,由业主责任单位负责防灾监测。
六、防治措施
(一)编制预案、方案及制定配套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镇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工作制度,组织编制本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月30日前完成,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全面提高应急防灾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规定启动预案,及时报告灾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依法管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楚雄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各项防灾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并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村建房过程中,应指导其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当中,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止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可能突发成灾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区,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措施。工程活动密集和矿业活动强烈地区,尤其是矿山生产集中抽排水期间,易导致地面变形,要重点预防地面沉陷地质灾害。
(三)提高责任落实。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当中,要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与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责任书》(此项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报1份至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并给监测人员分发《监测记录本》(此项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领取登记表复印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四)加大配合力度。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市气象、住建、公安、水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的配合力度,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为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五)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配套资金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4月下旬配套完成),专项用于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监测员补助发放等,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此项工作在6月中旬完成,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六)营造宣传氛围。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和标志,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增强群众防灾、识灾、避灾和应急处置的能力,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险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确保灾情发生时,群众能迅速有序地转移避险,避免人员伤亡。各乡镇每年每个群测群防点要组织1次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乡镇、村组干部和监测员3个层面的受训对象参训率要达到100%。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于5月30日前将宣传、演练的方案(计划)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于11月30日前上报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总结。
(七)强化督查通报。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定期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滞后或存在较大隐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