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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309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9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通〔2023〕8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禄丰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网”;信息发布人员要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农村(城市)低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发放、社会救助人员补助、涉农补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信息,政府网站只允许发布总体发放情况,不允许将发放详细花名册直接上传,发放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认真甄别个人敏感信息(不允许公开群众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社保账号),在发布每1条信息之前,均请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既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更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该项工作已列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适时抽查、月通报、季度考核等措施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该项工作抓好抓实。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省州通报的单位,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成绩在全市后三名的单位,安排一名业务人员轮流到市政府办进行为期至少1个月的跟班学习。

附件:禄丰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清单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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